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第三十六条有效中标人确定后,招标组织者应当于三日内书面通知中标人和落标的投标人,退回落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其他材料。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9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