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鼓励制造业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生产、虚拟制造等生产活动;鼓励制造业企业推动生产设备与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施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全流程数字化改造升级。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