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创新产业承接转移机制,加强开发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厂房等建设,承接先进制造业转移项目。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