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第十一条有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实行分级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