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第七十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地方性法规公布后的五日内,将公布地方性法规的公告、地方性法规文本和有关资料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27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