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第六十九条有效市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27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