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第七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规章公布后三十日内报国务院、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27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