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居民就业促进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