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绿化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以水定绿,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生态优先、共建共享的原则。地方法规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