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等活动。法律、法规对绿化工作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