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化事业发展,美化生活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雄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