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条例第八条有效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人员由站长、联络员等组成,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稳定。工作人员有变动的,应当及时调整、补充。人大代表联络站站长一般由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担任,联络员由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人员担任。人大代表联络站可以聘请熟悉经济、法律等事务的专业人员,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