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河渠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涉水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河道水面易发生危险的地段,设置警示标志。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3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