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