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四章 服务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展文旅康养职业教育,开展旅游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引进和培育适应全域旅游发展要求的旅游策划、管理、营销等专业人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域旅游专家库和全域旅游专业人才库,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