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芒果产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种植管理第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保障芒果质量安全。芒果生产经营者应当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业投入品危及芒果质量安全。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