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等社会各方面参与乡村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平安建设等活动,共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