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促进博物馆发展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国有博物馆的运行维护、藏品征集、陈列展览、宣传教育、科学研究、人员培训、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非国有博物馆的举办者应当保障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运行评估和绩效考核良好的非国有博物馆,其日常管理运营、陈列展览、藏品管理、消防和技防设施维护、社会教育活动等支出资金,可以申请专项资金补助。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