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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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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三章 贮存和运输

第十三条

有效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运送至依法设立的建筑垃圾贮存点、消纳场、综合利用场。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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