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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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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七章 其他方面管理

第三十九条

有效

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

地方法规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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