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交流合作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合作,积极对接国际规则,创新对外合作机制。加强吸引外商投资,拓展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外商投资管理和服务体系,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国际产业合作,积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探索建立国际化合作共建园区。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