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品清湖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行品清湖调查、监视、监测信息和监督管理资料共享,并组织建立违法行为查处协调配合机制。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定期组织品清湖海域的海洋环境调查和评价,并按照规定发布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或者专项通报。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