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和改善品清湖环境,保护品清湖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保障品清湖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