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第八章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第七十一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与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环境质量等挂钩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优化生态保护补偿、绿色产业基金等政策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