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第五章 污染防治第三十九条有效本市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城镇、农村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实行标准化运行维护,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智慧化监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蓝藻系统治理,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开展水产养殖尾水的生态化治理,推进农田区域退水“零直排”。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