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第五章 污染防治第三十五条有效本市推进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控制,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