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管理第三十六条已废止水上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船舶、船用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船舶修造、船用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所修造的船舶、船用产品的质量负责;未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3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