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的衔接,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公证、司法鉴定费用减免制度。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