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具有民族地方特色旅游餐饮场所建设,扶持民族特色名优小吃和传统餐饮。

自治县旅游、经贸和市场等主管部门应当引导餐饮企业成立旅游餐饮协会。

自治县旅游餐饮协会应当建立本地特色餐饮推荐和特色美食名店名录。

地方法规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