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支持开发具有金秀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鼓励本地旅游商品在旅游景区(点)、游客集散地、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展示和营销。

地方法规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