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条例/第三章 旅游产业发展与促进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支持开发具有金秀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鼓励本地旅游商品在旅游景区(点)、游客集散地、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展示和营销。地方法规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