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场站和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有关场站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