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营企业应当分别建立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及时核实和处理投诉事项,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人。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