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立法条例/第五章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报批、公布及解释第三十条有效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由常务委员会在批准后的三十日内发布公告予以公布。修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应当发布公告公布新的文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上刊登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法规 ·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