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四章 持证人权益第三十三条有效持证人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