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二章 居住登记第十四条有效非深户籍人员应当向申报义务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居住登记信息,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