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条

有效

物业管理区域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车位、车库的使用情况按月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可以使用车位、车库的总数,车位、车库使用信息等。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