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业主共有资金管理第七十二条有效业主大会可以在数据共享银行开设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也可以继续使用物业服务企业在数据共享银行开设的业主共有资金共管账户。业主共有资金开户账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并通过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向全体业主实时公开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或者共管账户信息。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