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应当遵循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查处规划违法行为和土地违法行为,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