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服务规范,及时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确保法律援助质量。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质量标准和质量评估体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