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并加强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