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四章 审查与实施第三十一条有效法律援助机构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可以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调查核实,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核查工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有关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