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许可,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