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供热用热条例/第五章 设施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供热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供热企业经营活动、服务情况及供热设施安全的监督检查,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协调和处理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