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四章 经营与服务第二十五条有效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应当提供安全便捷、公开透明、持续稳定、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供水服务,建立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为用户报装申请、维修、缴费等提供便利服务。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应当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远程管理控制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应当建立二十四小时服务热线,接受用户咨询、求助及投诉,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解决或者答复。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