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三章 水源与水质第二十三条有效直接从事城市供水作业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体检合格证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城市供水单位应当为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