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五十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