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九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在审议法规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分组会议或者联组会议,对法规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