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和通过第四十二条有效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之间对法规草案中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由主任会议协调决定。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