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就法规草案中涉及的重点问题或者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有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