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